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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聚三代格

太政官符 応聴以同姓人補主政主帳事 右撿天平七年五月廿二日格称、終身之任、理可代遍、宜一郡不得并用同姓、如於他姓中無人可用者、僅得用於少領已上、以外悉停任、但神郡国造、陸奥之近夷郡、多袂島郡等聴依先例者、今被右大臣宣称、奉勅一郡之人同姓猶多、或身有労効、或才堪時務、而被拘格旨不蒙選擢、人之為憂莫甚於此、宜改斯例依件令補不得因此任譜第人、自今以後、永為恒例、 弘仁五年三月廿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