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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代実録
二十六清和
貞観十六年十二月廿六日庚辰、撿非違使起請二条、其一応糺弾近京之地非違事、謹案、使等依旧宣旨、准撿京中之非違、由是姦滑之輩、好城辺之地、避使等撿察、亦触類応弾之事、多在山埼、与渡、大井等津頭、使等即事経過郡辺、目有所見、口不能言、望請津頭、及近京之地、在〈◯在上恐脱所字〉非法使等有所著即便糺弾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