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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山集
雑著/甲乙錄一
忌獣肉自神代始、法定於延喜之間、垂加〈○山崎闇斎〉曰、以其似人也、卜部家曰、二字物不食、馬、牛、猫、鹿等也、三字物食之、兎、狸等也、泰福卿曰、四足物禁裏戒之、決不可食也、馬牛犬之類、託人而居、殺之不仁、甚似異国人、但卵不忌之、仁徳紀有佐伯部献牡鹿事、古者或進、或不進歟、日本姫甚忌之、泰福卿曰、後光明帝甚信儒教、師彝倫庵、軽神道不用仏法、嘗勅供獣肉、有司以狸進御、内膳正将施庖丁、而忌其不祥、不敢下手、屢代人而皆不肯、終棄之、尋御清所出火、内裏炎上、翌年、新殿未成、帝患疱瘡崩、此帝世奉称聖帝、然未合神慮歟、浮屠家乃謂仏之祟、凡帝之所以改正皆復旧、可惜之甚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