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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朝食鑑
十一/獣
牛〈○中略〉
肉、気味、〈古謂〉甘温無毒、〈牛病死者有大毒、令人生疔、牛自死者、或白首者、食之殺人、疥牛食之発痒、黄牛合猪肉黍米酒食、並生寸白虫、合韮薤食令人熱病、合生姜食損歯、煮牛肉入杏仁蘆葉易煉相宜、必大(平野)按、疥牛未詳、然病牛歟本邦俗謂癩牛者乎、〉主治、補気益血、壮筋骨、強腰脚、令人肥健、諸虚百損無不用之、大補腸胃、以消逐於停痰積血、而無不周流、最畜中之上品也、
発明、中華以牛為大牲、為大牢、天下日用之物雖厳法不能禁也、本邦以牛為穢物為温毒、自古社祠禁之、雖厳法不好食也、凡華者在四方之中州、其人性壮実堅固、其所食者、非厚膩之肉味、則不能保養于内外、故用牛羊豕為上饌也、本邦者居東方之海隅、其人性升騰浮揚、其所食者、非淡薄之味、則不能調護于上下、故用穀菽魚鳥為常供也、然雖雲沈実有時宜淡薄者、雖雲升騰有時宜厚膩者、於是本邦之人亦有宜牛肉者、何称穢物妄禁之、為有神明之猶、可拠法式之禁忌、惟惡皮膠之臊臭、皮膠臊臭而製薬造器、則無触穢之理耳、予毎思之、上古神明深愛国民、而懼夭札癈疾之害、永禁獣肉之肥厚、国民若犯之、則早遭癰疔癩疥天疱砺風之淫毒而終命、必可待神霊之祟乎哉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