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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記
百二十七日者列伝
褚先生曰、〈○中略〉臣為郎時、与太卜待詔、為郎者同署、言曰、孝武帝時、聚会占家問之、某日可取婦乎、五行家曰可、堪輿家曰不可、建除家曰不吉、叢辰家曰大凶、暦家曰小凶、天人家曰小吉、太一家曰大吉、弁訟不決、以状聞、制曰、避諸死忌、以五行為主、人取於五行者也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