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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聚三代格

太政官符
応収養在路飢病無由達郷〈并〉不能自存百姓等事
右存恤之事、載在令条、国郡官司、理須遵行、而収養医療、未聞其事、大納言正三位兼行左近衛大将陸奥出羽按察使藤原朝臣冬嗣宣、奉勅、吼育之道、理不可然、違法之吏、深合科責、宜更下知勤使医養、勿令彼黎民徒致非命、其科量用正税者、其年中所用正税、大国五百束以下、上国四百束已下、中国二百束以下、下国一百束以下、即国郡官司親加訪察、若乖符旨、存活失所、為他見告、依法科罪、夫専当国郡司名、及所存済之人数、附朝集使、所用正税附税帳使、並作別巻、毎年言上、但不能自存之輩、一依令条行之、不得違法輒用正税、
弘仁十一年五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