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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集解
二十三/禄
釈雲、調准犯応除免官当之徒、断定日不至除免官当、故雲挍定然後給之、若見応除免官当者、依考課令奪当年禄耳、但未挍考之前有私罪下上、公罪下中者可給禄考挍之後可退奪、何者前令有初条注、雖満限日、有中下状不在給例、又文此令既除故也、跡雲、然後給之、謂無罪者給耳、問本司預量考第可奪禄者不載禄文否、答載申合給、但当省考之時挍定更合徴耳、兵衛合奪禄者与職事同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