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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山集
雑著甲乙録一
忌獣肉自神代始、法定於延喜之間、垂加曰、以其似人也、卜部家曰、二字物不食、馬牛猫鹿等也、三字物食之、兎狸等也、泰福卿曰、四足物禁裏戒之、決不可食也、馬牛犬之類託人而居、殺之不仁甚、似異国人、但卵不忌之、仁徳紀有佐伯部献牡鹿事、古者或進或不進歟、日本姫甚忌之、泰福卿曰、後光明帝甚信儒教、師彝倫庵、軽神道不用仏法、嘗勅供獣肉、有司以狸進御、内膳正将施庖丁、而忌其不祥、不敢下手、屡代人而皆不肯、終棄之、尋御清所出火、内裏炎上、翌年新殿未成、帝患疱瘡崩、此帝世奉称聖帝、然未合神慮歟、浮屠家乃謂仏之祟、凡帝之所以改正、皆復旧、可惜之甚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