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揃注倭名類聚抄
一/男女
按比女対比古之名、比、霊異之義、比古猶言霊異児、比女猶言霊異女、則知比古比女並是美称、故日本紀用彦媛字、蓋依爾雅美女為媛、美男為彦也、按説文、姫黄帝居姫水以為姓、是姫字本義、転注為婦人之美号、顔師古漢書注、姫者本周之姓、貴於衆国之女、所以婦人美号、皆称姫焉、即六書所謂転注也、故姫亦訓比女、其為衆妾之称、再転用者、非此義、源君引之訓比女、非是、又岳珂愧郯録雲、政和三年詔改公主為帝姫、郡主為宗姫、県主為族姫、按姫婦人之美号、故宋人取以為帝戚之称也、〈○中略〉漢書文帝紀注引如淳、史記斉太公世家索隠並雲、姫衆妾之総称、与此義同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