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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六典
十六/宗正寺
凡太皇太后、皇太后、皇后之親分五等(○○○)、皆先定於司封、宗正受而統焉、凡皇周親、皇后父母為一等、準三品、皇大功親、皇小功尊属、太皇太后、皇太后、皇后周親、為第二等、準四品、皇小功親、皇総麻尊属、太皇太后、皇太后、皇后周大功親、為第三等、準五品、皇総麻親、為第四等、皇祖免親、太皇太后小功卑属、皇太后、皇后総麻親、及舅母、姨夫、為第五等、並準六品、其籍如州県之法、凡大祭祀、及冊命、朝会之礼、皇親、諸親、応陪位予会者、則為之簿書、以申司封、若皇親為王、〈旧唐志王作三〉公子孫応襲封者亦如之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