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帝王編年記
十七/三条
長和二年七月六日、妍子女御〈道長公第二女〉有御産事、降誕皇女、〈陽明門院〉可有御浴殿事、而七日不宜、陰陽師吉平務申、八日左大臣〈道長〉被仰雲、世俗此日不浴如何、吉平申雲、此事無所見、七月八日沐浴之由見于尚書暦、仍有御浴殿事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