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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記
長暦三年十月十日丁卯、万事隻随此女脣吻、放子孫、希有事也、為出参州可毀東築垣也、近日土用間也、小児可忌避哉否、又王相猶在西、十二日可移此方、予宅在東、仍可忌其方哉否由、以時成遣問之、予自去七日候中納言殿也、時成伝孝秀報雲如此之時更不雲土用、又小児等更不可忌、又王相事、在西隻暫也、御忌留本所歟、仍更不可忌者、然而小児有恙、毀彼垣之間、暫可移西屋辺之由示了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