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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志略
氏族一
論得姓受氏者、有三十二類、〈○中略〉七曰、以字為氏、八曰、以名為氏、九曰、以次為氏、凡諸侯之子、称公子、公子之子称公孫、公孫之子、不可復言公孫、則以王父字為氏、如鄭穆公之子曰公子騑字子駟、其子曰公孫夏、其孫則曰駟帯駟乞、〈○中略〉無字者以名、然亦有不字而以名者、如樊皮字仲文、其御以皮為氏、伍員字子匹、其後以員為氏、皆由以名行故也、亦有不以王父字為氏、而以父字為氏者、如公子逐之千、曰公孫帰父字子家、其後為子家氏是也、〈○中略〉亦有不以王父名為氏、而以父名為氏者如公子牙之子、曰公孫滋字戴伯、其後為滋氏是也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