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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集解
十/戸
釈雲、其氏賤者、不入財物之例、氏家人奴婢者、転入氏宗之家耳、或雲、継嗣令雲、氏宗聴勅、仮令諸氏氏別、以其中長者、勅定為氏宗(○○○○○)、故此氏賤不入均分之限、則充氏宗之家、仮如甲元為宗、丁子後為宗者、甲子不可得之、丁子為宗之故、挙一反三、従之可知、在釈背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