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続日本紀
三十八/桓武
延暦四年五月丁酉、詔曰、〈○中略〉臣子之礼、必避君諱、比者先帝御名、及朕之諱、公私触犯、猶不忍聞、自今以後、宜並改避、於是改姓白髪部〈○光仁御名〉為真髪部、山部〈○桓武御名〉為山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