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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謬正俗
名字類
吾国古、有名而無字、如紀寛〈長谷雄字〉三耀〈三好清貫〉文琳〈文屋康秀〉等、稍聞其字、自中葉以還、猶失其義、至于今日、其弊不可為勝言矣、或以官為字、〈如左右衛門左右兵衛大夫等是也〉或以国為字、或以号為字、〈如庵軒室斎等是也〉孟浪胡乱、可厭之甚、如以官字、蓋起于儹、猶不可也、官是朝廷所置、可自命其字也哉、且如曰某兵衛某左衛門、亦非全官号、或以二官為一人字、猶不可也、而至小夫賤隷、皆冒其号、不以為怪、不可不革、若不能遽禁、則唯臨文曰某左、而口唱曰某左衛門、積以歳月、庶乎其化矣、噫又如以二郎三郎為字、協古者伯仲之義、然如長曰十郎、次曰五郎、亦是倒置、或有重称之者、〈如以五郎三郎為一人字是也〉亦是胡乱、如庵軒等〈の〉字、医師髠徒、多用之、華僧如兀庵密庵、亦是字、然不可為法、或既有仮名寔名、而又単名、而字之者亦甚繁、或有剪仮名上一字為名、而別字之者、是亦胡乱、変乱名字之義、不可従焉、或有厭仮名之陋、而借音義同者代之、混漢人之字者、亦非正也、名字之説、持身大綱、紊乱敗壊、至於如此、可勝歎也哉、有志之士、須択不忤于俗、不愆于古者、名以取其義、字以敬其名庶乎其可矣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