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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槐記
治承四年二月十九日辛丑、来廿一日可有御譲位、〈◯高倉、中略〉秉燭之後、時光自傅御許帰参、示問状之返事、
一剣璽渡御時、幼主可出御昼御座哉事、応徳嘉承有出御、自余不分明、仍所申合也、
返答雲、成人之時、猶有出御之例、於幼主応徳嘉承不可比、今度御齢専不可出御、一同時昼御座御簾上下如何事、嘉承垂之、自余不分明、仍所申合也、
返答雲、嘉承依旧主御事、若被相慎歟、専此条不可然可被上也、
一同時大夫可申次哉事、嘉承大夫隆逢摂政申事由、仍所申合也、
返答雲、強不可然事歟、予定存知歟、
一摂政被仰下蔵人時、可敷円座哉事、延久応徳永治敷之、自余無所見、仍所申合也、
返答雲、先例隻今不覚悟、雖一代敷之者、猶可被敷上、有其理之故、
一持参御衣御笏勅使、禄有無事、長和有禄、自余無所見、仍所申合也、
返答雲、長和例不覚悟、引見可申也、但譲位起楚忽事也、仍調禄無兼日之儲事也者、無沙汰可宜歟之由有気色雲雲、
 已上大略協愚案、先例有両端事、且思後難、為蒙彼計可令申也、但此事下官対申之由不可申、隻為宮中大事為存知、参啓之由可被申之旨所示時光也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