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p.1415]
令義解
四継嗣
凡皇兄弟皇子皆為親王、〈女帝子亦同、〉《謂拠嫁四世以上所生、何者案下条、為五世王不得娶親王故也、》以外並為諸王、自親王五世雖得王名不在皇親之限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