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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台実測志

享保十八年癸丑四月十五日、夜七時、測月、赤南二十二度一十二分、至翌晨而月食不見、日出而測日、亦赤道以北在二十二度一十二分、蓋他邦之食、享保二十年乙卯三月十五日、清明之日、夜月食六分半、昏前与青木長由先生往于伊勢山、而欲窺月出、然東海上有横雲、不得見之、月昇及六七尺、円月始見、而昇至於丈余初虧、此時大星既見西方、未昏黒也、先生曰、知不帯食(○○)、当帰家、於是〈不肖〉亦帰観混儀、食甚、乃西方暗黒之後、此時狼星在牛西三十七度一十分、月在狼東九十七度八十八分、月赤道以南八度零九分、昼測太陽、赤北六度六十六分、自甚至復、七刻四十九分、是則定用分也、右定用之数、不測初甚之間、則未必実測也、先生〈◯青木長由〉固有志於改暦、故与不肖数往于野上于山、或正数、或改術、至于死不惜其書、以伝之〈不肖〉於呼先生、実守敬之徒也、元文五年庚申六月十六日、昏前月帯食(○○○)、陰雲不見、海上高丈余月見、此時乾方漸暗、蓋此食在黄昏之間乎、明和二年七月十四日、夜月蝕皆既、〈◯中略〉略術曰、列既内分、以既外分除之、得六分七六、加之十分為食分、乃此術月行地影正中則可也、故為略術也、寛保三年癸亥四月十五日月食、亦十七分九也、授時暦等之月食、定於十五分者甚誤也、